官网 新闻中心 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成立 促多元高效化解纠纷

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成立 促多元高效化解纠纷

时间:2020-06-02 11:24 来源:南海网 编辑:旅文+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1日消息 6月1日上午,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揭牌仪式在海口举行。据了解,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成立,弥补了目前海南调解工作机制不健全的短板,是完善海南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的迫切需要和海南国际仲裁院走向国际化的必由之路。


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长王雪林、海南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李勇共同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揭牌。


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受理境内外商事主体之间的各类民商事争议。和诉讼与仲裁相比,商事调解当事人申请调解时所需提供的材料简单,选定调解员的期限较短,调解方式灵活,调解收费较低,当事人自主性强。中国已于2019年签署《新加坡调解公约》,调解协议跨境执行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商事调解在法律服务中的作用必将越来越明显。


王雪林表示,海南国际仲裁院开展国际商事调解工作有诸多优势:一是调解机构专业化,海南国际仲裁院为专司民商事纠纷处理机构,拥有丰富的案件管理经验;二是调解规则精细化,充分吸收了国内先进机构的调解制度,程序灵活、经济、高效,同时引入《新加坡调解公约》相关先进内容,在制度设计上与公约保持有效衔接;三是调解员队伍国际化,调解中心的调解员采取聘用制,境外调解员占调解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地域上分布全球各地,具有很高的专业性和国际化水平;四是管理团队国际化,改制后的海南国际仲裁院,建立了理事会主导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其中境外理事占三分之一,管理团队国际化程度处于国内较高水平。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由海南国际仲裁院管理团队运作管理,确保了国际化水平。五是调解仲裁衔接无缝化,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可依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海南国际仲裁院申请制作调解书或裁决书;若调解不成,当事人可自主选择申请仲裁或以其他替代性方式解决争议,无缝快捷过渡到仲裁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


据悉,发生民商事争议国内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交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申请时可以没有仲裁协议。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惯例、交易习惯,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客观、公正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调解,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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